招生政策

2024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5-31浏览次数:297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4号)等文件精神,上海外国语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专业类

招生计划

金融学

经济学

金融学类

15

网络与新媒体

文学

新闻传播学类

10

翻译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10

 

二、报名条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本科期间修读课程成绩无不及格情况。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专业。

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详见2024版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pdf

 

三、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468-616登录“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系统”(https://ehall.shisu.edu.cn/?ext1=xiaowai)完成注册,按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将本人手写签名后的报名表上传至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

 

四、选拔程序

1. 材料初审。学校对考生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果(分通过、不通过两档)于621前在报名系统公布。

2.考核测试624举行各招生专业的考核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测试科目为专业素养测评(满分100分)。考核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将通过电话、邮件形式通知,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录取办法。学校以考生本科阶段成绩单总绩点对应的百分制成绩(以下简称“绩点”)、考核测试成绩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绩点*50%+考核测试成绩*50%。学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同分则依次比较考核测试成绩、绩点。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管理办法

1.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5. 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管理监督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规范实施,择优录取,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邮编:200083

电话:021-6770109567701031(教务处)、021-67701319(国际金融贸易学院)、021-67701626(新闻传播学院)、021-67701355(英语学院)、021-5538600655383668(招生办公室)

邮箱:jiaowuchu@shisu.edu.cn(教务处)ao@shisu.edu.cn(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外招生

 

八、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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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

2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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