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问答
一、《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以下简称《办法》)是如何制定的?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制定的出发点与指导思想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精神,依据是《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以及《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文件规定,其目的是在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过程中探索对于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办法。
《办法》主要包含对上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原则、考查内容、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是对“两依据一参考”中“一参考”的具体落实性规范。
二、《办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使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办法》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具体运用于2017年度及之后在上海市各招生项目。
《办法》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主要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和普通高考录取中使用。
三、《办法》确定的具体使用方法有哪些?
《办法》确定了我校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三类使用办法,一是在综合评价录取中作为上海市考生报名初审的重要内容,并作为面试评分时的重要参考;二是在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作为上海市考生报名审核的参考材料;三是在普通高考录取中遇到上海市考生投档成绩完全同分时,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
四、《办法》主要考查学生哪些方面的素质?
对于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查内容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即“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五、《办法》如何做到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科学、公正?
《办法》首先确立了四条基本原则,即“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体现本校人才培养特色”以及“构建科学选才制度”。在《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上海外国语大学将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判,且所有信息由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具体的使用办法将在相关的招生简章中说明并公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六、如何联系和咨询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电子邮箱:ao@shisu.edu.cn,微信公众号:上外招生。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6年12月